恒达集团控股发布公告称:拟出售河南许昌多处物业单位
时间 : 2021-05-21 10:01:16来源 : 中国网地产
恒达集团控股发布公告称,卖方与各买方单独订立个别的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有关物业单位。
公告显示,金汇广场的开发商许昌恒达、东城花园的开发商许昌东恒、恒达和园的开发商许昌魏恒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许昌魏恒与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李小冰先生的配偶林媙女士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林媙女士购买恒达和园3号大楼1座7及8楼702室、恒达和园地库D086的停车位,代价214.6万元。
许昌魏恒与公司执行董事王振峰先生订立买卖协议。据此,王振峰先生购买恒达和园地库A202的停车位,代价5万元。
许昌魏恒与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李小冰先生的母亲刘玉莲女士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刘玉莲女购买恒达和园3号大楼1座7及8楼701室、恒达和园地库D087的停车位,代价217.64万元。
许昌魏恒与公司执行董事齐春风女士的女儿张帆女士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张帆女士购买恒达和园5号大楼1座2楼201室、恒达和园地库A163a的停车位、恒达和园10号大楼地库第2层15室,代价153.4万元。
恒达和园位于中国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八龙路以西及南海街以南的一个住宅地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1,722平方米。
许昌东恒与公司执行董事王振峰先生订立买卖协议。据此,王振峰先生购买东城花园17号大楼2座7及8楼702室,总建筑面积约245.45平方米,代价163.85万元。
东城花园位于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魏武大道以东及学府街以南的一个住宅地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4,224平方米。
许昌恒达与公司执行董事王振峰先生的儿子王逸凡先生及执行董事王振峰先生的儿媳董征女士(执行董事王振峰先生的儿媳)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他们购买位于金汇广场2号大楼1及2楼S08室,总建筑面积约139.14平方米的一个商业单位。代价200万元。
金汇广场位于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以北及北关大街以东的一个住宅及商业地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5,506平方米。
据悉,金汇广场的开发商许昌恒达、东城花园的开发商许昌东恒、恒达和园的开发商许昌魏恒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物业单位为本集团已竣工的待售物业或开发中物业。根据买卖协议,本集团预期将就出售物业单位而收取的总代价为人民币95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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