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征求意见稿,物业保安应尽小区停车“守护”责任
时间 : 2021-04-01 11:02:39来源 : 北京日报
市场监管局近日就北京市地方标准《物业保安服务质量要求》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物业保安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停车场进行看护和守卫,确保安全、有序、畅通。
按照征求意见稿,物业保安应配备保安员服装、对讲机等“装备”上岗。服务内容方面,应在出入口,对进出的可疑人员、车辆和大件、大量物品,物业保安应查验相关证件、手续并做好登记;对拒不配合、手续不全或存疑的,报告物业服务企业处理。此外,还有小区巡视等服务内容。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了“守护服务”的规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内需看护的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实际需要,要配备相应数量的保安员开展守护服务。物业保安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停车场进行看护和守卫,确保安全、有序、畅通。按照物业停车管理规定,通过人工和技术设备管理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引导车辆有序驶入、驶出和停放,保持物业管理区域通道畅通。
关键词: 物业保安
相关资讯
-
绿城拟发行于2025年到期4亿美元2.30%的增信债券
了解更多 -
LPR“双降”!即将出手买房人直接受益
了解更多 -
南京的二手房、租赁房要有“身份证”啦!
了解更多 -
黄河流域8城签约 互认互贷“朋友圈”扩大
了解更多 -
5年期LPR自2020年4月以来首次下调
了解更多 -
中国电建地产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 发行期限为5年期
了解更多 -
中国奥园对公司长远前景抱有信心 全力设法改善公司的流动性状况
了解更多 -
融创近日已如期偿还两笔合计约42.5亿元债务
了解更多 -
大唐集团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基础发行期限为3年
了解更多 -
建发房地产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中期票据 两品种债券的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