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批次空气净化器抽检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1.03%
时间 : 2021-01-14 08:54:06来源 : 中国家电网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液体加热器、旅行箱包等18类消费品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此次共抽查了29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其中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1.03%。不合格项目涉及性能特征标志、待机功率、洁净空气量(颗粒物、甲醛)。
其中,标称西屋生活净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屋空气净化器AW-8000W、标称厦门车居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太阳能车载空气净化器K12、标称宁波卡帝亚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空气净化器JHQ-006KDY、标称北京恒远恒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联想车载空气净化器HA05等7批次产品性能特征标志不合格。
标称菲诺斯(宁波)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空气净化器SX-530、标称畅呼吸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生产的畅呼吸智能空气净化器KJ800G-JT01等2批次产品洁净空气量不合格。
在空气净化器的选购过程中,消费者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关注产品的性能特征标志
关注空气净化器CADR(净化效率)和CCM(累计净化量)指标,如CADR(颗粒物)、CADR(甲醛)、CCM(颗粒物)、CCM(甲醛),以及能耗、噪音(最大风量)、适用面积等重要指标,并留意以上指标是否标注齐全。
2。选择符合家居实际需求的产品
重点关注和考虑“CADR(净化效率)”这一指标,正如购买空调要根据空间大小选择匹数一样,不同空间面积应匹配不同CADR值的空气净化器,两者关系约为:使用面积=0.1×CADR颗粒物。
另外,针对颗粒物、甲醛(气态污染物)、过敏原等不同污染物,最好是分别选购相对应净化功能突出的产品。
譬如,对于新装修的房子,最需要去除的是甲醛、甲苯等气态污染物,此时应关注产品针对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果,优先选购明确标识有甲醛洁净空气量、甲醛累积净化量的产品。
对于应对雾霾天气的使用场所,应优先关注产品的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和颗粒物累积净化量,挑选适合自己需要的空气净化器。
3。掌握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目前市面上在售的空气净化器主要以过滤式为主,其滤芯不可通过清洗实现反复使用,且使用寿命一般在六个月左右,一旦滤芯吸附面积达到饱和时,机器工作效率就会下降,甚至有二次污染的风险,所以消费者要根据室内污染程度及产品使用周期,及时更换滤芯。
另外,目前市面还有通过高压静电、负氧离子、水洗等原理进行净化的空气净化器,其中高压静电、负氧离子空气净化器通常以无需更换滤网进行宣传,但购买此类产品的消费者要格外注意臭氧浓度升高的风险,使用水洗原理空气净化器的则要关注有害微生物滋生的风险。
关键词: 空气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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